为保证2016年度我校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进行,我院特于11月1日在实验楼217召开201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签订会议。
在会议中,明确了助学贷款信息将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将可能会严重影响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事项。会议强调了毕业后,贷款还清前每年12月自付一次利息,承诺在合同到期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与逾期未还款的结果,学生们在知道相关条款后,作出了贷款者本人同意若违约,愿意承担违约相应后果的承诺。最后,我院叮嘱贷款学生诚信贷款,若有信息变更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希望国家给了我们便利,我们能不辜负国家期望,做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大学生。
通过本次会议相信我院所有贷款的同学都能了解贷款相关注意事项,为我校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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