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23年内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内黄县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人才工程”的大学生、在内黄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等;
5.内黄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4月26日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中如有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无变形,禁止缩放后使用。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选报合适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0日8:00至5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10日8:00至5月14日17:00。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内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9日08:00-5月21日8:00,登录原报名时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为两科合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周日)上午08:00--10:30
3.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到内黄县综合办公楼618房间(内黄县人民路中段路北),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内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或者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原件和翻译件。
3.内黄县以外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2.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者。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错误理解、未及时查看以及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内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0372-7723925 (应急管理局)
0372-7728030 (农业农村局)
0372-7070938 (人社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内):0372-70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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